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关于房屋防汛的公告
北京日报

2026-05-29 04:26 语音播报


  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管理人及使用人:
  我市防汛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为扎实做好西城区房屋防汛工作,保障房屋住用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应对极端天气和局部强降雨带来的风险隐患,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管理人及使用人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针对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增多、极端暴雨频发重发的情况,强化预警响应及极端天气应对,提升防汛减灾能力;针对雨带北抬给防汛减灾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强化城区内涝防范应对,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房屋安全巡查、检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二、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是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建筑所有权人要对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修缮。存在安全隐患且未经修缮的房屋,严禁使用和出租、出借。如继续使用或出租、出借给他人,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房屋管理人按照与房屋建筑所有权人的约定和规定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三、房屋建筑使用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安全使用房屋。如发现房屋出现险情,应立即通知房屋建筑所有权人、管理人进行抢险、抢修,并配合开展房屋检查维护、安全评估、安全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建筑使用人应立即搬出,停止使用。
  四、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管理人及使用人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通讯畅通,并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要储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水泵、沙袋、挡水板等),防止发生雨水倒灌事故及衍生的设施设备损坏、电力安全隐患等。
  西城区房屋管理局房屋防汛值班电话:83920316(昼)、83920300(夜、节假日)。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
  二〇二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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